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

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4 15:45 来源: 点击量: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编制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伊犁路7号县直综合楼4号楼3楼;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769771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县党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公开组织、强化公开宣传、提升公开实效,不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㈠主动公开情况

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和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有序。2024年以来,更新完善了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助企纾困、“放管服”改革等信息,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43条。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

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版面编排,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合法。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每月信息报送任务,每月对信息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依托精河县政府网,结合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明确发布信息范围,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全面。

㈤监督保障

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定办公室派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监测,通过安全检测和信息审查等方式进行管理。明确每个环节的安全责任人,确保网站的稳定运行和信息的安全发布;将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及环节流程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本单位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2024年度未发生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㈠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㈡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㈢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㈣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㈤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㈥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㈦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包括:发布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栏目公开数量较少,信息更新时效上有待提高。下一步,精河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将围绕县党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审核人:玛合帕丽

关联稿件: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