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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政办函

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7日

文号: 精政办函〔2026〕9号

有效性: 现行有效

索引号: jzb/2026-00005

关于挂牌出让GP2026—5、GP2026—6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日期:2026-04-27 14:21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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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挂牌出让GP2026—5、GP2026—6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精自然资发〔2026〕38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二、挂牌出让宗地编号为GP2026—5,位于精河县观澜豪庭南侧,土地面积为452.5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37.4年;该宗地评估单价为505.4元/平方米,土地挂牌底价为22.87万元,容积率1—1.5,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20%,限高17米。

三、挂牌出让宗地编号为GP2026—6,位于精河县观澜豪庭南侧,土地面积为40642.1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37.4年;该宗地评估单价为505.4元/平方米,土地挂牌底价为2054.05万元,容积率1—1.5,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20%,限高17米。

四、以上2宗地公告时间为20日,挂牌时间为10日。

此复。


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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