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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浩、张东志2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日期:2026-05-26 14:00 来源: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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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政任〔2026〕40号


县公安局:

   精河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浩同志任精河县公安局督察长。

免去:

   张东志同志精河县公安局副局长(科长级,挂职)职务。


精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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