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信息
关于王天瑜等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教育局:
精河县人民政府决定:
王天瑜同志任精河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牛立军同志任精河县高级中学校长(援疆);
闫坤同志任精河县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夏慧同志任精河县第二小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何清同志精河县高级中学校长职务(援疆);
刘培军同志精河县第二小学校长职务;
田新萍同志精河县第二小学副校长职务;
夏慧同志精河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精河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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