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十八、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州级县级 | 乡、村级 | ||||||
| 1 | 公共服务 | 政策文件 | 水利领域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水利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一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2 | 公共服务 | 回应关切 | 对涉及到水利领域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咨询的相关问题等进行回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 及时回应 | 水利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一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3 | 公共服务 | 业务办理 | 主要业务工作的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水利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一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4 | 河湖管理 | 河湖长制工作 | 县级河湖长名录,河湖长姓名及职务 |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水利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一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5 | 河湖管理 | 水域岸线管理 | 河湖管理范围 |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水利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一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6 | 河湖管理 | 山区河道管理 | 河流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名单 | 《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水利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一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7 | 水土保持 | 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管理 |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水利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一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8 | 监督管理 |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 |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水利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一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9 | 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 取用水 | 审批机关认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取水听证,定期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水利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一微一端■公开查阅点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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