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
根据自治区《2026年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区、州、县粮食产能提升工作部署,精河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县实际,以持续提升玉米单产水平,促进我县粮油作物大面积增产丰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2026年,围绕全范围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增产潜力,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有效发挥对小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好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油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带动农户增产增收。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重点支持从事玉米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高玉米高产精准调控,努力提升玉米单产水平。项目实施原则上不与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主体重复。
(二)申报主体。2026年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单产水平较全县平均水平高10%以上的玉米规模种植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三)奖补方式。结合下达资金总量和申报主体玉米种植面积情况,按照单产水平由高至低的顺序,采取阶梯化设置,以现金奖补形式,择优兑付。
(四)奖补标准。精河县2026年玉米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资金总量为5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奖补标准不高于45元/亩。统一实施主体的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防止“垒大户”情况发生。
三、工作程序
种植玉米的乡镇(场)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按照方案要求广泛宣传、主体申报、过程记录、乡镇场遴选、县级测产、实名公示,兑付资金的程序推进实施。
㈠细化方案。精河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州农业农村局下发的方案要求,及时制定精河县《2026年精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㈡广泛宣传。按照《2026年精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多形式向玉米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广泛宣传,各乡镇场组织动员玉米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
㈢主体申报。玉米规模种植主体按程序申报奖补资金,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位置上图、关键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各乡镇(场)在2025年全县玉米平均单产的基础上,审核本方案提出的10%以上增产潜力的玉米规模种植主体的申报材料,遴选本辖区内种植主体进行公示(玉米种植面积2万亩以上的乡镇场不超过10户,2万亩以下的乡镇场不超过5户),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㈣过程记录。玉米规模种植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做好农事记录,以照片及文字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
㈤测产核实。玉米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根据测产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㈥结果公示。各乡镇场在县农业农村局测产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作物品种、种植面积、关键技术措施、单产水平及资金情况,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奖补资金。
㈦资金奖补。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场将二次公示有关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提供基础数据和奖补清单,会同县财政部门办理资金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各乡镇场种植主体签字、按手印后,组织奖补资金发放,明确奖补资金为“玉米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方案要求,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不搞全覆盖。
四、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6年5月--12月
5月-6月: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宣传项目政策,确定申报主体,开展田间管理指导、技术服务等工作。
7月-10月:开展田间生产记录,组织技术人员测产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
11月-12月:上报项目总结材料,分析数据,撰写项目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全县玉米单产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场)抓好项目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㈡强化服务指导。明确玉米单产提升技术路径,统筹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和乡镇政府科技力量,用好自治州粮油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力量,加强项目指导服务,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特别要围绕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㈢做好宣传培训。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乡村“大喇叭”、宣传手册和各类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项目实施目的,避免出现农户上访问题。同时,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积极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㈣强化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且全部用于玉米单产提升行动。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审核人:候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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