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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精河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6-08-25 10:58 来源:精河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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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工作要求,2026年精河县计划完成加厚高强度地膜科学使用推广64万亩,地膜回收率85%以上,废旧农田地膜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提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㈠自然条件。精河县以“精河河”得名,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位于新疆西北部,东距乌鲁木齐市425千米,西距博乐市100千米,古丝绸之路天山北路(又称皮毛道)从此经过,是古丝绸之路北道重镇。处于天山北坡经济带西端,是北疆交通要冲,两个国家一类口岸(阿拉山口口岸和霍尔果斯口岸),两条公路(312国道和奎赛高等级公路),三条铁路(第二亚欧大陆桥、乌精铁路复线、精伊霍铁路),两条能源大通道(中哈石油管道和天然气管道在此交汇),使精河成为亚欧通商的交通大枢纽、能源大通道和口岸大后方。精河县总面积11275平方千米,现有人口14万人,经济以农为主,农牧结合。精河县辖4个镇,分别为精河镇、大河沿子镇、托里镇、托托镇,1个乡为茫丁乡、2个场分别为阿合其农场和八家户农场。位于中纬度地带,自然资源富集,拥有丰富的光热和水资源,年均无霜期170天,降水量102毫米,日照2710小时,年均气温8.7度,适宜棉花、玉米、枸杞等农作物生长。

㈡地膜覆盖应用与回收情况。精河县农业生产以种植棉花、枸杞为主,通过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推进棉花全产业链建设,实现了农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精河县2025年总播面积为128.45万亩,综合覆膜6286.52吨。主要覆膜作物有玉米、棉花、瓜果蔬菜等。当季可完成项目区核心示范田回收面积90万亩以上,培育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社11个,引进新型回收机具149余台,年回收净地膜5349.8吨。经第三方监测,精河县2025年测量地膜平均残留量5.17kg/666.7㎡,并逐年减少。

㈢地膜生产和再利用情况。精河县县域内共有地膜生产企业7家、规上企业2家,新疆丰辉顺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精河县兴晟塑业制品厂、精河县绿洲塑料厂可加工生产2.05米加厚高强度地膜及超宽4.4米加厚高强度地膜,年生产量可达10000吨以上。2家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企业年加工处理量可达2.5万吨以上,2026年新增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企业1家,主要用于生产塑料颗粒和塑料物流用托盘。

二、基础条件

㈠县域内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情况。精河县合理布局与覆膜面积相匹配的回收网点与加工利用企业,原有资源化利用加工厂2家,2025年兴盛塑业完成残膜加工3725吨、生产塑料颗粒156.43吨,中农博西(精河)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塑料托盘1.22万片、秸秆托盘1.4万片,加工残膜5098.09吨。现新增回收网点1个、新建加工企业1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各回收企业及回收点相互距离30-50公里,可有效覆盖各乡镇场回收存储。参与残膜回收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户使用回收机具160余台,从业人数180人。项目建成后新增废旧地膜加工能力10000吨。

㈡县域内地膜监测统计情况。精河县农田地膜按照企业生产销售及农田作物覆膜面积进行统计,各生产企业均建立地膜生产台账、销售台账,每卷地膜均有二维码标识,可完成地膜生产使用全过程追溯。精河县共设置20个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经第三方取样监测,2025年全县地膜残留量平均5.17kg/亩,呈逐年下降趋势。

㈢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和建设成效。2021年—2025年,精河县完成农田地膜回收项目投资9091万元,带动企业、合作社、农户自筹7000余万元。每年春秋两季可完成地膜回收90余万亩,扶持培育回收企业3家,培育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社11个,引进新型回收机具148台,召开现场观摩会6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执法6起,处罚2400元。通过项目扶持、绩效考核、执法检查、宣传培训,广大农牧民思想意识有大幅度提升,乡镇场、村队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乡村环境及土地污染治理工作成效显著。

三、项目实施必要性

根据自治区多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地膜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农科〔2026〕15号)、博州四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田地膜全链条管理的通知》(博州农发〔2025〕77号)文件要求,精河县依法推进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工作。自2021年以来,通过项目支持全面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与精河县农牧投集团下属-精河县鑫丰众信农资服务公司合作,积极探索加厚地膜推广方式,由“买三送一”到低于市场价销售,农资公司与地膜生产企业联合开展加厚地膜推广,按项目要求严格把控地膜产品质量,并形成固定销售团队及推广队伍,确保完成加厚地膜推广任务,全面落实政策补贴。同时农业部门常年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生产应用试验、玉米无膜栽培等试验,具有稳定的服务队伍及推广基础。目前,重点针对当前农田地膜机械回收作业质量不可控、监管难度大等问题,精河县引进推广先进适用地膜回收机械,积极发挥回收合作社、加工企业的主体作用,建立智能监管平台,实现废旧地膜高效回收。针对机械回收地膜秸秆杂质含量高、难分捡、综合利用成本高、加工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扶持2家末端处理资源化利用企业开展加工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和资源化利用率,从源头防控农田“白色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四、建设目标及重点任务

㈠规模与布局

针对棉花推广使用0.012毫米高强度地膜64万亩,玉米等作物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地膜2万亩,按照各乡镇场棉花、玉米种植面积等比例下达任务。将农田地膜生产销售、回收、处理纳入我县农田地膜科学使用及回收利用的全链条产业,通过政策补贴有效调动使用高强度加厚地膜、回收利用积极性,全面推进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有效进行。

㈡建设内容

1、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重点针对棉花推广使用0.012毫米高强度地膜64万亩,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地膜标准要求纵、横向拉伸负荷≥3.2N,纵、横向断裂标称应变≥500%,纵、横向直角撕裂负荷≥1.5N;紫外灯人工模拟气候老化实验312小时后的力学性能指标:纵、横向拉伸负荷≥2.0N,纵、横向断裂标称应变≥250%;农田覆盖使用180天后力学性能指标:纵、横向拉伸负荷≥1.6N,纵、横向断裂标称应变≥250%;地膜产品中灰分(质量份数)含量≤0.5%,保障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

2、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示范。选择玉米、瓜菜、甜菜、花生等适宜作物,按照适度集中原则,完成玉米等作物推广应用2万亩。降解膜推广标准要符合《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确保全生物降解地膜产品与区域气候条件相适应、与作物生长发育需求相匹配。

3、健全农田废旧地膜收储运体系。明确回收任务,在6个乡镇场重点对棉花等覆膜农田,全面推行农田地膜机械回收技术,分春秋两季完成机械回收作业64万亩以上,其中:阿合其农场7万亩,大河沿子镇16万亩,托里镇20万亩,八家户农场10万亩,茫丁乡10万亩,托托镇1万亩。健全农田废旧地膜收储运体系,培育专业化第三方服务主体,鼓励县乡建立专业回收作业及拉运队伍,推广使用农膜回收一体机作业,通过智慧监测平台管理提升回收作业效率。

4、提升加工利用能力建设。扶持建设专业化回收网点和资源化利用企业,不断健全废旧地膜回收网络体系,开展废旧地膜加工处理生产线、造粒生产线建设,提升地膜资源化再利用加工能力,推进废旧地膜无害化处理。完善回收网点建设,对回收网点场地进行平整、安装网状固定防护栏,配备铲车、挖掘机、打包机、简易称重及消防设施等,保障回收网点残膜堆放及初步加工处理。在茫丁乡、阿合其农场新建设废旧地膜处理加工厂房,通过收储网点建设,方便农户就近拉运交送废旧地膜。建立支持废旧地膜综合利用企业的激励机制,推动回收加工产业形成“成本可覆盖、收益有保障”的良性循环,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残膜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

5、残膜回收监管能力建设。通过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及终端设备安装,可实时监测回收作业和生产调度,统计作业有效面积,并随机抓拍作业图片,可提升回收管理效率、保障作业质量,拉运残膜有迹可循。实现公平核算依据、安全生产监管,2026年将以平台统计作为验收标准,实现残膜回收闭环管理。主动配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地膜应用和废旧地膜污染定位监测,全县设置监测点20个,按年度采集数据,科学评价精河县农田地膜残留。

㈢技术路径

农田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全过程管理,遵循“源头防控—过程监管—末端治理—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形成从生产、使用、回收到再利用的完整闭环,有效破解农田“白色污染”难题。具体路径如下:

1、源头防控“双膜替代”。一是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推广使用厚度≥0.012mm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其耐老化、抗拉伸性能强,保温保墒效果优于普通地膜,使用后膜面完整、拉力强,便于机械回收,从源头保障地膜可回收性。二是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在回收难度大、经济效益高的作物(如玉米、蔬菜、花生、甜菜等)上,选用符合GB/T35795—2017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根据作物生育期和区域气候条件,选择适宜厚度(0.006~0.012mm)和颜色(透明增温/黑色防草),覆膜后45天生物分解率达35%~40%,180天达80%~90%,无需回收,直接翻耕入土降解。

2、过程监管“科学覆膜与减量”。精细整地至“地平、土碎、疏松”保证覆膜质量,风区采用防风网设置,减少因膜上压土造成的回收困难。同时推行适宜作物无膜栽培、轮作倒茬等减量措施,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

3、末端回收“机械回收+智慧监管”。田间回收采用一体机联合作业,在作物收获后、耕整地前分次作业,田间回收率≥85%);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及终端设备安装,可实时监测回收作业速度、作业轨迹,统计作业有效面积,并随机抓拍作业图片,可提升回收管理效率、保障作业质量,拉运残膜有迹可循。实现公平核算、安全生产监管。

4、资源利用“回收网络+破碎加工”。一是回收网络。构建以企业为中心的乡镇场回收体系,形成“专业合作社回收作业→统一拉运归集→就近回收点转运→加工企业处置”的全链条闭环流程,配套“直接补助、以奖代补”激励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二是回收的废旧地膜进入加工企业后,造粒工艺流程处理:堆料→破碎→清洗→脱水干燥→造粒(烘干、切割)→循环水利用→深加工。通过热熔再生制成再生PE颗粒,进一步加工为PE管材、塑料容器、地面井盖、木塑托盘等产品,实现资源循环再利用。压模工艺流程:压模托盘生产采用无水干式膜渣分选技术,将膜与秸秆分离,压模制成塑料托盘、秸秆托盘,实现全组分利用。

㈣主要目标

精河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按照国务院《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分工安排,聚焦农田地膜领域关键环节、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促进由“治”向“用”转变,加快农业绿色发展。2026年,精河县计划完成0.012mm厚度地膜推广64万亩,建立残膜回收智能监测平台,安装监测终端160台,实现田间回收率达到85%以上。改造提升原有加工设备,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在全面推广使用标准地膜的基础上,着力加强田间回收作业、加工利用、监管处置全链条治理体系建立,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强化本区域地膜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实现农田地膜使用回收利用全链条闭环管理。

㈤实施主体与补助标准

申请项目资金2040万元,主要实施单位与补助标准如下:

1、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补助512万元。重点针对棉花推广使用0.012毫米高强度地膜64万亩,委托精河县鑫丰众信农资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县域地膜生产企业开展订单销售,早下单、早推广、提前锁定原材料价格,以每亩8元的补贴标准,按照实际用量,将补贴资金折算为每公斤补贴量,对推广的0.012毫米高强度地膜进行差价销售,地膜质量从生产源头抓起,加强农田地膜全过程管理,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

2、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应用补贴120万元。选择玉米、瓜菜、甜菜、花生等适宜作物推广应用2万亩。委托新疆丰辉顺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或生产加工全生物降解地膜,按照每亩60元补助标准,以实际用量,将补贴资金折算为每公斤补贴量,推广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对农户进行差价销售。对委托企业分2次发放补贴,完成采购或生产补贴50%,完成销售推广补贴50%。

3、健全农田残膜收储运体系补贴1280万元。在6个乡镇场重点回收64万亩棉田示范区,按照每亩20元标准补助,其中:智能监测地膜回收作业每亩补助15元,从田间统一收集转运到回收网点每亩补助5元。精河县丰达祥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智慧监测平台管理,推广使用智慧终端监测残膜回收一体机作业及拉运作业,田间作业通过乡镇场验收公示上报县核实后,经合作社将补助发给机手。回收作业补助,根据验收情况先通过验收先补贴,资金发放完毕为止,如有资金结余可用于加工能力提升补贴。总体作业面积超出任务部分,本年度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下年度资金安排酌情给予补贴。

4、加工利用及能力建设补助120万元。扶持建设专业化回收网点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在茫丁乡引进“新疆昀昱泓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新建设加工厂房2300㎡,新增废旧地膜处理造粒生产线1条;托里镇中农博西(精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阿合其农场兴晟塑业通过设备改造提升、完善回收企业和回收网点配套设备及地平、围栏等设施,提高加工生产能力。一是对回收企业新建厂房与残膜集中堆放点基础设施建设,按不高于投资额15%的比例进行补贴,补贴资金30万元。二是加工再利用补贴90万元。企业利用残膜加工造粒或生产托盘成本每吨3300-3500元,成本均高于产品市场价格。为鼓励加工企业有序推进残膜加工再利用工作,参考区内外同类项目,按照生产产品每吨800元标准进行补助。加工利用及能力建设补助资金90万元,以2027年6月前加工量为准,资金补贴完为止,结余资金可用于残膜回收作业补贴。

5、监管能力建设补助8万元。委托第三方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20个点、补助5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地膜使用回收工作宣传、培训、执法及档案整理等工作补助3万元。(具体测算见附件)

五、保障措施

㈠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在0.01毫米以下的地膜,鼓励支持使用0.012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在全县开展非标地膜专项检查,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地膜产品的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非标地膜的生产和销售,确保非标地膜不进店、不下田。(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

㈡压实地膜使用者的回收责任。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开展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通过与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签订责任书,在土地流转时预交废旧地膜回收保证金30-50元,明确农膜使用者的回收责任。结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民政策、农业灌溉用水、用电制度制定严格的管控措施,通过“不收膜不耕种、不收膜不给水、不收膜不享受补贴政策”的强力手段,逐步实现全县农田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

㈢建立健全地膜使用和回收利用工作机制。推动建立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县、乡、村三级组织督促检查农田地膜回收完成情况,污染情况检查,减少农业废弃物面源污染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

㈣完善农田地膜回收能力。对回收网点场地进行平整、安装网状固定防风铁丝,配备简易称重及消防设施等。通过收储网点建设,方便农户就近拉运交送废旧地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

㈤加快适用回收机械推广。加快适用回收机械推广,提升农田废旧地膜机械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力。扶持培育地膜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引进秸秆还田残膜回收联合作业机械(打包机),引进秸秆粉碎打包机,依据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进行补助,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的回收机械,并同步做好报废农机回收及更新处置。(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

㈥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和农业执法活动。面向辖区所有地膜生产、经营、使用、回收和再利用主体,发放地膜污染治理指导宣传单;在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关键时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农田地膜全链条管理联合执法,全面推广使用符合自治区地方强制性标准的地膜,严厉打击农田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利用环节发生的违法行为,执法宣传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

㈦建立农膜污染防治台账。各乡镇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原则建立台账,要求自上而下下达,数据采集自下而上收集,建立农膜回收、监测、利用台账。以上工作应在2027年6月前完成本年度台账数据的调查、录入、审核和上传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

六、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项目通过回收体系建设,废旧地膜回收、加工形成产业链,形成稳定的农田残膜回收作业队伍、拉运队伍,并通过回收加工企业建设创造就业岗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社会效益: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对农田“白色污染”危害的认识,增强了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回收保证金制度,保障了大规模流转土地的回收作业。通过项目支持,进一步完善了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体系,提升废旧地膜处置加工能力,助力农业绿色转型和乡村振兴。

生态效益: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从根本上减少了农田残留地膜污染,项目区土壤残膜量下降,可有效改善土壤物理结构和通气性,提升耕地质量。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避免了焚烧产生的废气污染,净化了农村人居环境。全生物降解地膜的推广应用,从源头解决了玉米种植地膜难以回收的问题,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附件:项目资金概算表


项目资金概算表

序号

建设内容

数量

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万元)

1

0.012mm厚度高强度地膜推广补助

64万亩

8元/亩

512

2

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补助

2万亩

60元/亩

120

3

地膜回收作业补助

 

 

1280

3.1

废旧地膜机械回收作业

64万亩

15元/亩

960

3.2

回收残膜收集转运补助

64万亩

5元/亩

320

4

加工利用及能力建设补助

 

 

120

4.1

新建厂房与残膜集中堆放点建设

 

 

30

4.2

加工产品补助(颗粒、托盘等)

1125

800元/吨

90

5

监管能力建设

 

 

8

5.1

地膜残留第三方监测

20个

2500元/个

5

5.2

培训、宣传、执法、档案

 

 

3

合 计

 

 

2040

 


审核人:石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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