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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亮剑不手软 约谈整改动真
日期:2026-09-02 16:54 来源:精河县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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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乌兰达板石英矿涉嫌基建期非法销售剥离矿石问题提出严肃要求

9月1日,精河县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针对乌兰达板石英矿涉嫌基建期非法销售剥离矿石问题,约谈鲲鹏陶瓷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及乌兰达板石英矿矿长等人员。

约谈指出,经前期监管核查,乌兰达板石英矿在矿山基建期间将剥离矿石对外销售,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关于“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勘查、开采作业”的规定,属于未依法取得采矿权擅自开采、销售矿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行为扰乱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约谈要求,鲲鹏陶瓷有限公司及乌兰达板石英矿要正视问题、立行立改。一是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即刻停止基建期剥离矿石外售,封存相关矿产品及销售台账资料,主动配合后续调查处理。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对矿山基建期各项作业行为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中心。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刻汲取教训,健全矿山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发包和矿产品管理,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矿山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认真学习矿产资源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办矿、依法开采意识。

约谈会上,鲲鹏陶瓷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作表态发言,表示对约谈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认识基建期非法销售剥离矿石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将严格按照要求立即停止违规行为,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依法依规推进矿山建设,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

下一步,精河县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将持续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举一反三,加强全县矿山企业基建期建设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坚决遏制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安全稳定大局。

审核人:署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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