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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精河县鑫恒基建材有限公司第五师双河市G577线沙山子-G219公路路面工程(含交安工程及其他工程)第一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日期:2025-09-09 17:09 来源: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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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鑫恒基建材有限公司:

《精河县鑫恒基建材有限公司第五师双河市G577线沙山子-G219公路路面工程(含交安工程及其他工程)第一合同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区位于精河县托里镇(沙塔公路和沙工线交界处东南侧),临时用地损毁土地面积为1.9997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1.9997公顷,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复垦区域主要为堆料区,项目复垦静态总投资11.09万元。

经我局审查,该土地复垦区域面积、复垦责任范围确定合理、准确,土地复垦标准可行,土地复垦投资估算金额基本满足复垦区工程量,我局原则同意该复垦方案,通过审查。

该临时用地到期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复垦方案报告表中的复垦措施进行复垦,并执行复垦方案报告表中的资金计提方式与额度,同时接受我局监督。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9日

审核人:夏力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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