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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小水电“三个责任人”调整名单
日期:2026-05-06 14:23 来源:精河县水利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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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事变动,需调整精河县8座农村小水电“三个责任人”,调整后“三个责任人”名单如下:

  1. 金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精河渠首、一级、三级电站等3座电站“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亚里坤·阿地里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联系方式:150****6173

    监管责任人:郝 帅 县水利局党副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147****1511

    主体责任人:刘 权 金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联系方式:133****9111

  2. 广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托里二级电站“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亚里坤·阿地里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联系方式:150****6173

    监管责任人:郝 帅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147****1511

    主体责任人:皇埔凤龙 广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联系方式:187****1883

  3. 源丰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大河沿子一级、二级、三级电站等3座电站“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亚里坤·阿地里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联系方式:150****6173

    监管责任人:郝 帅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147****1511

    主体责任人:刘权 源丰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联系方式:133****9111

  4. 龙华电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河沿子六级电站“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亚里坤·阿地里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联系方式:150****6173

    监管责任人:郝 帅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147****1511

    主体责任人:刘期兵 龙华电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联系方式:150****0231

审核人:张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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