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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堤防“三个责任人”调整名单
日期:2026-05-06 14:23 来源:精河县水利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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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事变动,需调整精河县堤防“三个责任人”,调整后“三个责任人”名单如下:

一、精河堤防“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赵继友 县党委常委

联系方式:135****9059

监管责任人:王 东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联系方式:153****5360

管理责任人:刘相红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水利管理处处长

联系方式:187****1196

二、大河沿子河堤防“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亚里坤·阿地里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联系方式:150****6173

监管责任人:郝 帅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147****1511

管理责任人:刘相红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水利管理处处长

联系方式:187****1196

审核人:张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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