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精河县城区新建道路命名更名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城市地名管理,完善城区道路命名体系,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依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前期我县以“爱精河,请您来取路名”为主题,启动了精河县城区道路命名社会征集活动,在汇总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文史专家、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召开了专家论证评审会议,形成了《精河县城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经过多轮意见梳理,充分结合城市路网布局、片区功能定位、本土历史文化底蕴及群众出行使用习惯,对拟命名、更名道路逐条筛选打磨、反复修改完善,综合吸纳多方合理建议,形成了《精河县城区道路拟命名、更名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征求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21日。提出意见建议时,请注明原拟命名名称及理由。
附件:《精河县城区道路拟命名、更名方案》
联系人:王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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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韩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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