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五”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政策落地难点堵点及对策建议

日期:2026-06-17 17:17 来源: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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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结合县域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实际,系统梳理十四五国家农村生态环保系列政策落地成效,深入查摆基层工作堵点难点,梳理形成对策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策落地推进基本情况

十四五期间,国家相继出台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管控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精河县严格对标各项政策要求,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田残膜回收、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重点工作。目前,全县已完成2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配套,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98%,建成乡镇残膜回收网点11个,县域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在政策下沉落地、设施长效运维、资金保障、基层监管能力等方面,仍存在诸多短板弱项,制约了环保政策成效充分发挥。

二、政策执行过程中突出堵点难点

㈠ 资金补助标准适配性不足,基层财政压力较大。

国家农村环保项目采用统一资金核定标准,未兼顾新疆边疆县域地域辽阔、村落分散、运维成本偏高的特殊实际。精河县村队间距远、村民居住分散,污水管网铺设、设备运输养护、残膜跨区域转运等各项治理成本显著高于内地地区。当前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仅覆盖项目工程建设约60%成本,剩余40%需由县乡两级自筹。由于县域财政基础薄弱,乡镇无专项环保运维经费,部分已建成的治污设施因资金缺口出现间歇性停运,难以落实“建管并重”的长效治理要求。

㈡ 配套政策细则不完善,基层监管缺乏有效抓手

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国家层面宏观政策要求明确,但适配县域农牧业发展特点的细化制度缺失。一方面,散养畜禽污染监管无统一执法和整改标准,县域散户养殖普遍缺乏粪污储存设施,粪污直排问题屡禁不止,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权责边界模糊,基层监管存在“看得见、管不了”的困境。另一方面,农田残膜回收扶持力度不足,国家补贴标准偏低,农户和回收企业收益有限,废旧地膜随意丢弃、填埋问题反复反弹,“白色污染”治理成效难以巩固。

㈢ 专业人才技术短缺,政策落地支撑薄弱

十四五环保政策对治理工艺、在线监测、台账管理等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但基层环保专业力量严重不足。全县基层环保专业在岗人员仅5人,无乡镇专职环保人员,一岗多责、身兼数职,承担十余项工作任务,缺乏专项实操培训。同时,国家推荐的治理工艺多适用于人口密集村镇,适配精河县地广人稀、冬季严寒、水源分散特点的治理技术指导缺失,基层无专业技术支撑优化设施运维,部分治理设备效能未达考核标准。

三、向上级部委提出对策建议

㈠ 优化边疆县域资金保障,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

建议国家针对新疆边境县市出台环保资金倾斜政策,结合地域气候、村落分布、运维成本等因素,实施差异化补助标准,将边疆农村治污项目中央补助比例提升至90%以上。同时设立国家级农村环保设施长效运维专项补助资金,根据行政村规模、人口数量常态化拨付运维经费,切实减轻县乡财政配套压力。

㈡ 完善配套制度细则,明晰基层监管权责

建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出台畜禽散养污染、农田残膜污染专项监管细则,明确整改标准、处罚依据,厘清部门监管权责。提高废旧农膜回收中央补贴标准,配套落实企业税收减免、农资兑换等扶持政策,从源头遏制农业面源污染。统一农村污染治理监测、考核标准,规范基层执法监管工作。

㈢ 强化人才技术下沉,夯实基层治理能力

建议国家实施边疆基层环保人才专项扶持计划,开展定向招录、轮岗实训,常态化开展污染治理、现场监管实操培训。编制适配北方严寒、地广人稀地区的农村污水、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导则,建立国家级专家对口帮扶机制,为县域项目建设、设施运维提供常态化免费技术指导。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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