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生态环境法典 共护绿色美好家园——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8月15日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落地,提升群众生态环保法治意识,营造全民护绿、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组织领导班子及业务骨干,在友好广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宣传展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工作人员结合群众日常生活场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解读生态环境法典中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噪声管控、垃圾分类、生态损害责任等群众关切的重点条款,细致解答居民日常遇到的环保疑问。同时,工作人员积极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保护重要意义,讲解违规排污、随意倾倒垃圾、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有效拉近了生态环保法治宣传与群众的距离,让生态环境法典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进一步夯实了基层生态环境法治基础。
下一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多措并举推动生态环保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以法治力量护航精河县生态环境质量发展。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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