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公示

日期:2026-08-26 16:11 来源: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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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公示
机构全称 机构性质 主体类型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机关 法定行政机关 李红霞 精河县精河镇友谊南路4号 0909-533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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