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日期:2026-06-24 17:00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

对象

检查

方式

检查

主体

检查标准

1

对职责范围内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

国有粮食企业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

2

对粮食经营者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的检查

国有粮食企业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3

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的检查

国有粮食企业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4

对粮食经营者粮食库存数量及质量的行政检查

国有粮食企业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5

对精河压气站作业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抽查。

西部管道公司精河压气站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6

对能源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落实情况抽查。

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

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审核人:赵广煜

关联稿件: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