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

精河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6 15:47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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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精河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jh.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精河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精河县新党校综合楼东楼三楼办公室,邮编:833300;电话(传真):0909-5335098。

一、总体情况

㈠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精河县医疗保障局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9条。主要包括政务工作信息53条,重点领域“放管服”改革信息27条,社会保障信息14条,一单两库一细则信息5条,涉企行政检查信息6条,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领导成员、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等信息,每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进行公开,每季度公开“五公”经费信息。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为群众提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群众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渠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需求的渠道。2025年度精河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精河县医疗保障局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信息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公开,确保责任明确,扎实落实,无泄密事件发生。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设置精河县医疗保障局专栏,栏目内容分别为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政务工作、重点领域、“三公”经费等,配备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及时更新信息,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发布,无违规操作现象发生。

㈤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干部为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二是配备电脑、指定工作人员,定期梳理精河县政府网站所负责栏目,及时收集相关信息,严格审核发布机制,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全面、信息安全。三是以公开程序的规范,保障工作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上级工作要求,精河县医疗保障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一些差距。二是医保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及时、全面公开有待进一步提质增效,“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信息公开还需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根据相关要求,对照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进行查漏补缺,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注重对医保惠民政策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的处理费。

审核人:邓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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