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

精河县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3 15:47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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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精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jh.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精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机构(县审计局行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精河县乌伊路7号,邮编:833300,电话:0909-5336591,传真:0909-533659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精河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准确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高效开展。

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精河县审计局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领导成员、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等内容。发布各类信息118条,其中审计结果公示57条,政务信息57条,按季度更新“五公经费”信息4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精河县审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性、有效性,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安排人员负责信息采集、严格执行“三审三教”、发布、管理等工作,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定期梳理精河县政府网站所负责栏目,及时收集相关信息,严格审核发布机制,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全面、信息安全。

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协同参与、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同时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三 、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规范性文件解读局限等问题。

202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进一步确保信息第一时间发布。需要解读的相关政策文件,做到“能公开多公开,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对照上级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相关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精河县审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审核人:耿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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