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3 15:47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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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大河沿子镇迎宾南路1号;邮编:833305;联系方式:0909-543191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镇域发展重点、民生关切热点,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㈠ 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在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5条,其中对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信息及时动态调整、发布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放管服”改革信息55条、乡村振兴信息26条、政务动态信息46条、“五公经费”信息4条。充分运用“天山青之乡大河沿子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806条,视频号发布各类视频106部。印发国家安全、交通安全、居民医疗和养老、电信诈骗、防灾减灾等各类宣传材料9000余份。

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把关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错误信息公开;二是动态更新维护。常态化开展公开信息“回头看”,及时修改、撤换错敏信息、失效信息,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保密性、时效性;三是规范归档管理。对已公开信息相关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存档,实现信息管理全程可追溯。

㈣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依托精河县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常态化梳理相关栏目内容,及时归集、规范发布相关信息,做到内容翔实、更新及时、安全规范;二是充分运用“天山青之乡大河沿子镇”微信公众号,常态化推送镇村工作、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等热点资讯,打造便捷的掌上信息窗口,让政务信息高效触达群众;三是结合镇村实际,以国旗下讲话、集市日宣传、马背宣讲队为载体,常态化开展线下宣讲活动,面对面为群众解读政策要点、解答疑难问题,打通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㈤ 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办”的工作格局,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夯实工作组织保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督导整改。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紧盯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严督实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精准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局限于原文转述,语言偏专业晦涩,通俗化、可视化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互动性不够。信息公开多以单向信息推送为主,互动渠道单一。三是业务人员稳定性不强。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变动频繁,新人培养周期长,略微影响工作质效。

㈡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深化政策解读,用案例、问答等形式拆解政策,明确解读重点,规避冗余表述,让群众快速抓核心、懂应用,提升解读精准度。二是拓宽互动渠道,增设互动专栏,畅通留言、咨询等反馈渠道,主动对接群众需求,确保互动有回应、有落实,提升互动质效。三是健全政务公开岗位AB岗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核心工作,完善岗位交接清单与流程,做好工作资料留存归档;及时开展岗前专项培训和以老带新传帮带,强化岗位责任意识,保障工作无缝衔接、规范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审核人:边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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