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6 15:47 来源: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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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精河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相结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精河县税务局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发布各类公开信息78条,其中发布动态信息74条、欠税公告4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最新税费优惠政策,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政策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精河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法定职责而非“可选动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等内容,加强保密审查,及时公布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线上利用各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发布信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线下利用办税服务厅的公开栏、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架等公开办税缴费信息、最新政策和操作指南,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安排专岗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审核监督,规范发布信息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舆情监督,安排专人对涉税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等工作,防止涉税舆情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精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针对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精河县税务局主要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丰富解读形式,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综合采用图文动画、政策问答等多种方式解读;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确保信息准确;三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重点关注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方式,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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