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

精河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7 15:47 来源: 点击量:

分享: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党校综合楼东楼三楼办公室;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532038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精河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精河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加强公开组织、强化公开宣传、提升公开实效,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水平,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㈠主动公开情况。一是通过“精河县政府网”公开政府系统信息。2025年以来,县统计局主动公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商贸、服务业、建筑业等统计专业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数据生产任务,“三公”经费、政务工作等相关领域信息共计113条。二是通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商贸、服务业、建筑业等统计专业负责干部每月深入各乡(镇、场)和“一套表”调查单位进行统计工作指导和进行电话答疑解惑共计392次。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效”制度,按照信息公开由业务骨干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终审的程序进行公开,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㈣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建设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压实领导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干部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开展。

㈤监督保障。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规定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拟稿、审核、公开等基本程序,同时,在信息的填报格式和发布内容上,又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力求信息内容全面、完整、准确、权威和及时,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协调性、一致性和及时性。以公开程序上的规范,保障工作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精河县统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㈠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政务公开不及时,更新慢的现象;二是存在有些政务公开稿件中出现用词不当或用词错误的情况。

㈡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公开责任。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抓落实、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二是加大力度,及时发布。根据统计局政务公开范围,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所有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三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需经业务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终审,再由办公室复核后发布,杜绝稿件出现对业务工作具体开展提炼总结不准确不全面、统计数据不真实和不准确等问题。建立信息发布台账,详细记录发布内容、时间、审核人等信息,做到全程可追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审核人:马申

关联稿件:

【关闭】

扫一扫,用手机查看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