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 |
㈠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发展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㈡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㈢编制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土地流转。 ㈣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㈤指导农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指导农业污染治理工作。 ㈥负责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和畜牧业产业化建设工作。 ㈦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 ㈧提供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服务信息,宣传推荐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服务新技术、新成果。 ㈨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㈩完成精河县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核人:乌伦齐米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