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执行异地就医政策,加大惠民便民力度。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施自治区统一的跨省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截至目前,81家定点医药机构(定点医疗机构23家,定点零售药店58家)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系统;开通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4家;县人民医院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异地就医备案2819人次,直接结算16691人次,结算率99%。
二是不断优化办事流程,便捷异地就医结算。全面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的宣传解读,明确“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统一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规定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推进落实住院、普通门诊与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有效解决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垫资”与“跑腿”问题。
三是强化智慧医保建设,推行互联网医保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医疗服务,加快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作为就医介质,指导参保群众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不断改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体验。截至目前,全县参保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8.6万人,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17.05万人次;办理网上异地就医2450件,网办率达85%。
审核:张连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