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要求,切实保障膳食补助资金精准、规范、高效使用,近年来,精河县坚持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基础工程来抓,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从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协同共治三个维度综合施策,切实把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做到好处、干出实效。
一是持续优化投入,升级打造“放心食堂”。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安全管理,严格遵循“全部用于学生膳食、禁止截留挪用”的核心原则,明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学生营养餐无关的行政开支、校舍建设等。加强多部门联动核定基础数据,由县财政局根据教育部门核定的春、秋两季受益学生基数和分配方案,并按照现行标准及时下拨至各学校。截至目前,2025年学生营养膳食经费已拨付314.35万元,受益学生人数4282人,其中:幼儿学前伙食费172.84万元,受益学生人数2384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41.51万元,受益学生人数1898人。
二是强化过程管理,保卫“舌尖上的安全”。聚焦审核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透明管理,明确由县财政局严格审核营养膳食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并对申报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分析复核,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人专项管理。同时,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对资金要求专账专户管理,确保费用全部用于食材采购。全面实施“统一招标、统一配置、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四统一采购管理,由教育部门合理确定采购需求,科学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公示资金使用明细,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安全、合理、高效地运用到学生餐食材采购中。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助力“营养餐”提质升级。坚持把常态化督导检查作为提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手段,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学生营养餐优质足量。强化多部门联动检查指导,联合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深入查找是否存在采购流程不合规、未按标准落实等问题,认真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为学生营养餐保驾护航。同时,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收集解决群众反映的涉及学生营养餐的举报问题,并做好跟踪服务,有效提升整改效果。
审核: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