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22时许,精河县公安局精河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沙女士报警,称救助了一只野生动物。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经仔细辨认,确认这只野生动物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幼崽。随即民警对幼崽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明显外伤,初步判断其可能是饮水时不慎滑入渠道,因渠道壁湿滑无法自行脱困。
据介绍,沙女士的丈夫当天在渠道边打水时,发现一只幼小动物顺着渠水冲下来并在水中挣扎,便立即将其救上岸带回了家,还特意购买奶粉喂养。因外形与家养羊有差异,沙女士通过搜索比对怀疑可能是野生保护动物,遂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随后,民警将鹅喉羚幼崽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检查。在民警的照料下,“小家伙”逐渐恢复了活力,目前能够正常行走。因该鹅喉羚幼崽尚不具备野外独立生存能力,民警已将其移交至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进行专业救治和喂养。待其达到野外生存条件后,将放归大自然。
审核人:刘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