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2月28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非正常户名单 |
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人身份证号 |
经营地址 |
1 |
91652722MA776X1C35 |
精河县巨人智慧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张腾飞 |
650103********1818 |
新疆博州精河县城镇友谊南路2号 |
2 |
91652722MA77Q9UT0Q |
新疆努尔迪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迪里夏提·努尔买买提 |
652722********0717 |
新疆博州精河县城镇团结北路电信局家属楼2幢1单元101室 |
3 |
91652722MA78EE1Q0C |
精河县艺创装饰建材有限公司 |
于伟岗 |
622826********3133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八家户农场新都汇一期1号楼4号门面 |
4 |
91652722MA79FLYA5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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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12********0351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工业园区成都路26-1号厂房 |
审核:张新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