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3月31日前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精河县税务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非正常户纳税人名单 |
序号 |
纳税人 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
生产经营地址 |
1 |
91652722MA78TLF24R |
新疆尚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王旋 |
610111********0054 |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国际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老火车站南侧进站路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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