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精河县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部署,根据精河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接受监督的重点问题
㈠农村集体资金分配使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集体资源交易处置方面,合同不规范、“低价发包”“超长发包”、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未通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包、私自出租转让等“小微权力”腐败问题,推动整治土地流转谋私谋利、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底数不清等问题。
㈡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棉花价格补贴、农民种粮一次补贴、草原奖补等惠农补贴审核评定、分配发放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推动整治政策享受不透明、“一卡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㈢高标准农田等涉农项目建设中违规插手干预、围标串标、利益输送等问题,推动整治村级工程项目论证不科学、建设管理不规范、建成后长期闲置等问题。
㈣推动整治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三、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箱等方式向精河县农业农村局举报。
举报电话:13031342627(周一至周五10:00—13:50,16:00—19:50)
举报邮箱:1321056504@qq.com
来信来访地址:精河县交通路4号(精河县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楼)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将认真核查,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
审核人:海沙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