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精河县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关部署,根据精河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精河县乡村振兴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接受监督的重点问题
㈠“四个不摘”政策措施落实流于形式,动态监测、防返贫帮扶走过场、搞形式等问题。
㈡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违规插手干预、虚假招标、利益输送、违规套取项目资金、侵占群众分红款等问题。
㈢农村改厕责任落实不力,落实政策走样变形、脱离实际等问题。
㈣乡村振兴工作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懒政怠政,无视群众需求等问题。
三、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箱等方式向精河县乡村振兴局举报。
举报电话:0909-5330538(周一至周五10:00—13:50,16:00—19:50)
举报邮箱:1814795439@qq.com
来信来访地址:精河县伊犁路7号(精河县党政机关综合楼4号楼一楼109综合办公室)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将认真核查,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
审核人:巴黑拉·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