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精河县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草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
1.紧盯林草工作,严肃查处林草领域政策不落实、林草执法不严格等问题。
2.林草系统公职人员违规占用及处置林地和草地等问题。
3.惠民补贴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4.在项目征占用林地草地行政审批过程中,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和宴请等问题。
5.林草项目建设中违规插手干预、虚假招标、工程项目验收核查利益勾结、花钱搞“豆腐渣”工程、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推动工程项目“拍脑袋”决策、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箱等方式向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0909—5332280(周一至周五10:00—14:00,16:00—20:00)
举报邮箱:jhxlzzgzzb@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精河县城镇乌鲁木齐路23号林业大楼二楼林草中心党建办公室,邮编:83330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将认真核查,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
精河县林业和草原保护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6日
审核人: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