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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关于民政社会救助政策申请办理流程的公告

日期:2024-06-06 11:35

来源:精河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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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办理民政救助政策,现将申请办理流程予以公告。

一、相关救助政策申请条件及发放标准

㈠ 城乡低保: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㈡ 特困人员: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且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㈢ 临时救助: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疫情防治、交通管控、工资拖欠等特殊情况遭遇急难事件、暂时滞留的申请对象。

㈣ 安心助养:精河县城乡低保户中因重度残疾、重病等原因卧床持续时间达3个月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需专人照护的人员即可办理“安心助养”补贴。(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智力、精神、视力残疾的人员;重病是指患有自治区确定的22类重大疾病;完全无自理能力是指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等有4项以上(含4项)不能自主进行)

㈤ 孤儿基本生活:同时符合具有新疆户籍、在新疆境内居住、父母双亡或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失踪)或查找不到生父母、未满18周岁的公民。没有履行法定收养手续的代养孤儿,应纳入保障范围。

㈥ 残疾人两项补贴:具有新疆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所有残疾人。

㈦ 高龄津贴:具有精河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申报享受高龄津贴。

㈧ 低保边缘家庭: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且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规定的家庭。

㈨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50%,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规定的家庭。

二、办理流程及申报材料

㈠ 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场)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初审:乡(镇、场)民政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相关信息。(城乡低保由乡(镇、场)审核确认)

3. 调查核实:乡村两级将组织人员对申请家庭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4. 审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根据审核情况进行审批。

5. 公示: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在所在村队(社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 发放救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发放相应的救助资金或物资。

㈡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银行卡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等。

2.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3. 相关困难情况证明,如疾病诊断证明、受灾证明等。

三、注意事项

1. 请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已享受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户籍迁移的、去世、残疾人等级变更的,家属应当及时到原户籍所在地村(队)社区办理变更手续。

3.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希望广大居民相互告知,以便符合条件者及时申请并获得相应救助。

四、咨询单位及电话

精河镇民政办:0909-5337459

大河沿子镇民政办:0909-5441133

托里镇民政办:0909-5555531

阿合其农场民政办:0909-7687918

八家户农场民政办:0909-7633383

茫丁乡民政办:0909-7697919

托托镇民政办:0909-7697150

精河县民政局:0909-7700786、0909-7700773


备注:(1)微信搜索“新疆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 “新疆救助通小程序”进入小程序页面。(可通过“新疆救助通小程序”手机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救助政策)(2)点击申请救助填写申请表——填写家庭信息(3)填写完家庭信息提交至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


精河县民政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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