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执法人员王德强等3人行政执法证不慎丢失,无法收回,现声明作废。详细情况如下:
姓名:刘元元,执法证号:31060319008
王德强,执法证号:31060319008
波拉缇,执法证号:31060319011
阿尔滕别克,执法证号:31060319020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该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配合并予以举报,举报电话:0909-5333722。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精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