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加强各领域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精河县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二、接受监督的重点问题
㈠农村集体资金分配使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集体资源交易处置方面,合同不规范、“低价发包”“超长发包”、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未通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包、私自出租转让等“小微权力”腐败问题,推动整治土地流转谋私谋利、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底数不清等问题。
㈡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棉花价格补贴、农民种粮一次补贴、草原奖补等惠农补贴审核评定、分配发放过程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推动整治政策享受不透明、“一卡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㈢高标准农田等涉农项目建设中违规插手干预、围标串标、利益输送等问题,推动整治村级工程项目论证不科学、建设管理不规范、建成后长期闲置等问题。
㈣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①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结果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等问题;②履行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责任不力,拨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挤占挪用等问题;③竣工验收不规范,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项目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闲置废弃等问题;贪占套取项目资金,违规干预插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④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⑤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⑥以广告宣传、办公、接待、信访维稳、征地拆迁等费用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以及违规接待吃喝、违规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雁过拔毛,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㈤加强和规范农用地方面。承包经营方面问题。监督推动《自治区加强和规范农用地管理工作方案》(新党农领办〔2024〕35号)落实,在巩固深化去年整治公职人员违规经营占用农村土地问题的同时,纠治国家所有、国家所有依法确定给集体使用、国家所有由集体外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承包期限不合规,承包价格不合理,低价承包高价转包、招商引资“零租金”、超低价一次性缴费开发,使用经营程序不规范、合同面积与使用面积不一致,以及公职人员违规经营土地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签订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低价承包、接受赠予、转包买卖、套用他人名义违规经营等违纪违法行为。监管方面问题。监督推动纠治国有农用地底数不清、管理不到位,日常监管缺位,导致长期欠缴土地承包费、水费和水资源费(税)等问题。严肃查处对违法使用国有农用地监管不力、失职失责,擅自变更用途、非法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箱等方式向精河县农业农村局举报。
举报电话:0909-5333722(周一至周五10:00—13:50,16:00—19:50)
举报邮箱:1321056504@qq.com
来信来访地址:精河县交通路4号(精河县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楼)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将认真核查,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及时纠正。
特此公告
中共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