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2年10月8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8日—10月1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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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环保司法综合楼办公楼2楼业务办
注:公示并非工程招标,请勿来电咨询工程招标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精河新华精河县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
精河县S205省道以西4.5km处 |
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创鑫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