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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

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关于2023年7月17日拟作出精河县大河沿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3-07-17

来源: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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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7172023年721。(5个工作日)

电话:0909-7701916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邮编833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承诺文件

1

精河县大河沿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乌鲁木齐天启环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新建管道总长91.68km,管径DN600=DN800涂塑复合钢管53.19km,PE管38.49km,设计压力为0.6-1.0MPa。同时在各新建引水管道及灌区内已建得自压引水管道前设置电控阀、电子计量及监测设施,实现自动化管理及计量。改造灌区面积22万亩。

2.项目总投资18302.55万元,环保投资62.4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34%。

一、施工期大气水、固废污染物防治:1妥善处置施工期扬尘、机械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废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运输车辆在道路施工期间保证车辆保持清洁,严格落实密闭运输,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措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采用装袋清运,严禁高处抛撒,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固废清理和地表恢复工作。

2.施工期设备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污一体化污水收集罐经处理后拉运至就近污水处理厂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施工期产生固废应集中堆放,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弃渣,优先回填,能回收利用的优先回用。

3.施工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管道的铺设范围,尽可能不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和土壤,管线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铺设,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定期对地表植被进行维护,防治水土流失,管线施工结束后,对工程征占范围内的植被进行恢复,土地复垦。

二、运行期污染防治:1.对检查井内设备合理选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与管道采用软接头连接,管道与墙体接触地方采用弹性支护,穿墙管道安装弹性垫层等减振措施可降低运行噪声影响。

2.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在项目区清水池等地增加禁止游泳的警示牌,护栏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加装摄像头无死角监控,加强巡视,对当地居民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水池溺水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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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其米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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