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7701916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邮编83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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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砂石料筛选及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
精河县西南257”方向,直线距离约4km,行政区划隶属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管辖。 |
新疆立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金咨源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年采砂石料20万立方/年,采砂期限为3年;新建16万立方/年砂石料生产线一条;新建5万立方米/年混凝土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6.7%。 |
一、施工期大气水、固废污染物防治:1根据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减少对施工区域环境的影响。 2.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各类弃渣和建筑垃圾,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要求运输土方的车辆应采取密闭式运输方式,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固废清理和地表恢复工作。 3.施工期设备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拉运至精河县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二、运行期污染防治:1砂石料输送设置密闭的传输廊道,筛分工序采用湿式筛分,装卸料及运输过程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物料堆存区进行洒水抑尘,按要求遮盖防尘网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混凝土生产工序在仓顶设置负压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站粉罐及搅拌主机粉尘采用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运行期筛分工序洗砂废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大河沿子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3.运行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大河沿子镇垃圾填埋场。生产中产生不合格砂石料和沉砂池泥砂运至临时堆场,后期进行采场复垦填埋,混凝土搅拌站收集粉尘全部回用混凝土生产线,内部消耗不外排。产生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4.运行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可能不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和土壤,车辆严格按照运输路线行驶,定期对道路两侧进行维护,防治水土流失,项目服务期结束后进行土地复垦,生态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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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