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申请,拟建设的精河县八家户农场牧业二队、牧业四队春秋草场人畜饮水保障工程拟长期使用精河县八家户农场林地0.010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的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林地权利人享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现将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精河县八家户农场牧业二队、牧业四队春秋草场人畜饮水保障工程。
二、建设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精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河县八家户农场牧业队、牧业四队春秋草场人畜饮水保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精发改行政〔2026〕96号。
三、拟占用林地单位:新疆地方国营精河县八家户农场。
四、被使用林地单位:精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五、使用林地用途:建设供水管网19千米及附属配套设施;新建蓄水池100立方米3座。
六、使用林地的面积、地类、权属、起源、林种、森林类别、保护等级、优势树种等情况:
项目使用林地0.0100公顷。
①按使用林地性质划分:均为永久使用。
②按地类划分:均为灌木林地,面积0.0100公顷;
③按权属划分:均为国有,面积0.0100公顷;
④按林地保护等级划分:均为Ⅱ级保护林地,面积0.0100公顷;
⑤按森林类别划分:均为国家级二级公益林,面积0.0100公顷;
⑥按林地类型划分:均为防护林林地,面积0.0100公顷;
⑦按林种划分:防风固沙林,面积0.0100公顷;
⑧按起源划分:均为天然,面积0.0100公顷;
⑨按优势树种划分:优势树种均为梭梭。
该项目拟使用林地、林木全部为国有林地,由精河县林业和草原局经营管理,林地、林木权属明确、边界清晰、无争议。
七、使用林地期限:
永久使用。
八、使用林地地点:(小地名、四至如下图):

审核人:拉扎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