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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2022年上半年政务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结果的通报

日期:2022-08-01

来源:精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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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精河县2022年政务公开和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6月13日起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9个乡镇场(街道)、32家单位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科技支撑专项组)2022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大部分政务公开责任单位都能严格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办和自治区、自治州政务公开年度要点要求,积极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上半年,精河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789条,领导信箱、留言板咨询答复4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答复4件。在此次考核中,大河沿子镇、托里镇、县公安局、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能够做到常态化开展工作,信息发布质量较高,内容丰富全面,值得其他单位学习借鉴。托托镇、红星街道、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商工局、统计局、气象局等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三审三校”流程不规范,部分栏目信息长期不更新,存在问题较多,且个别单位在问题交办整改中行动迟缓,效果不理想。

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各参与考评的单位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及时公布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优化审批和强化监管措施。二是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大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目前已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三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时限由原定120个工作日压缩至60个工作日。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完整、规范公示涉企检查。五是加快推进精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县各单位产生“双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要求将各自信息上传至“博州信用信息处理平台”。六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印发了《精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精河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了12362户市场主体名录库和208名执法人员名录库,梳理出双随机抽查事项172条,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0批次,制定单位内部抽查计划4批次。七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依托新疆政务服务网,全面推进审批事项在线办理。截至目前,全县在“新疆政务服务”移动端个人账户注册量达7.21万人,法人账户注册量达1469个。目前全县在平台中已认领事项394项,已成功发布事项612项,已发布事项可网上办比例为99.51%。拓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渠道,八是规范“接诉即办”流程。今年以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受理了群众诉求2815件,已办结2766件,办结率98.26%,接通率100%,日均通话量18件,群众满意度98%。

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大部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能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精河县责任分解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科技支撑专项工作,部分乡镇场、成员单位能够按时间节点上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专项工作、科技支撑专项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联络员)名单、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认真对照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专报、小结。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未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尤其在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公共服务与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严重滞后。二是信息错敏词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单位信息发布要素不全,主题分类不科学,文字排版不规范。个别单位工作人员编辑信息不认真、分管负责人审核不到位,信息格式不规范,发布信息中出现“严重错误表述”。三是政务公开队伍不健全。部分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调整过于频繁,且未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导致业务交接不顺畅,信息发布出现空档期等问题。

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部分乡镇场(街道)、县直部门对“放管服”改革、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和保障运行机制不完善,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人员频繁更换,相关工作未能及时进行交接,出现工作脱节现象,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小结未及时报送。二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存在部分单位个别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不固定,对工作系统不熟悉,导致工作推进缓慢;各部门之间沟通联系不够,工作协调联动不够;未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未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等问题。三是部分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仍未接入便民服务站大厅,导致业务人员无法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存在部分办公设施设备老化现象、标识标牌不统一,事项未进行全面梳理,部分下放事项未进行认领。四是特色服务应用汇聚和移动端应用接入工作滞后,未将本县供水、供气、通讯、公证、法律援助、银行服务、快递服务等接入新疆政务服务网和移动端中。五是政务信息共享互通问题比较突出,电子证照库尚不能满足部门办理审批的需求,政务服务网整体应用效率有待提高。

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面。一是分管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场和县直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理解不够透彻,造成各项工作较为被动,严重影响了两个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落实进度。二是部分乡镇场和县直部门未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科技支撑两个专项组2022年度推进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月工作小结,未按照责任分解方案指标要求逐条建立台账。三是部分乡镇场和县直部门市域社会治理示范点打造进度缓慢,建立台账资料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㈠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一是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各乡镇场(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考核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跟进,及时解决工作中信息搜集困难、信息源质量不高等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保障。二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三审三校”流程中发布、审核等相关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要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并组织新进人员到县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三是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办和自治区、自治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准确把握考核指标,明确工作重点。要以本次检测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进一步摸排存在问题,对标先进单位,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等法规政策,对标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聚焦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不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持续降低企业的经营承办和商事成本,高位推动政务诚信工作,对“信易贷”、信用信息归集等工作专题部署,形成定期调度制度。三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应根据监管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依法公开抽查信息,按照年初制定的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及时建立工作档案、台账。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务服务队伍建设、窗口效能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与应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高效抓好整改提升,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工作举措,切实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上取得新突破、展示新成绩。县行政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月通报”制度,认真做好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梳理汇总政务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对政策落实、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影响全州政务服务考核成绩的乡镇场(街道)、县直单位及时报县政府督查室。

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面。一是强化责任、形成合力。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分工负责的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全力以赴组织推动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对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负全责,亲自落实、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协助主要领导操好心、尽好责、履好职、把好关,当好参谋助手,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各项工作任务。二是锚定目标、实干笃行。各乡镇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精河县责任分解方案,逐条逐项梳理各自工作,出台相关制度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有针对性的办法措施。各乡镇场、各成员单位要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制管理,加快工作进度,全力抓好试点工作落实,要分类整理充实档案资料,做到工作清、情况明、支撑实、材料全,确保顺利通过自治区初审和年底中央验收。三是总结提炼,打造亮点。各乡镇场、各成员单位在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创新实施特色“自选动作”,精细推动试点项目落地见效。同时,要用好新媒体、网站、抖音等平台,加强主体宣传策划,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四是严肃纪律,狠抓落实。各乡镇场、各成员单位要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细,工作中要善于抓关键促全面、抓重点带全局、抓矛盾破难题,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地,影响中央、自治区验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各乡镇场、各部门要认真结合此次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安排专人逐项整改,确保考核反馈问题于8月5日前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211室,逾期未报的单位将呈报县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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