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8号令)等相关文件精神,4月1日组织相关单位对《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成本监审报告》、《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费成本监审报告》进行集中审议,精河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等9个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听取了新疆合丰会计事务所对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污水处理费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初稿),与会人员充分交流讨论并发表意见,会议通过了新疆合丰会计事务所对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所作的供水、污水处理费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会议要求,凡涉及民生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要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审慎把关,既要考虑到民生大事+群众利益,又要立足于当前实际情况,更要着眼于长远发展,最终形成一份真实、可靠、可行的高质量价格监审结论,助力科学制定价格、核定收费标准、做到精准调整。
下一步,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科学、合理地调整精河县供水、污水处理费政府定价,力争做到让政府放心、群众满意,服务好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赵广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