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精河县城乡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调整举行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共有34名听证代表参会,其中,消费者代表14人、经营者2人、利益相关方1人、相关领域专家学者3人、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11人、监督部门2人,新闻媒体1人。
会议宣读了《调整精河县城乡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标准定价实施方案》《关于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及《关于精河县安阜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费成本监审报告》,听证代表对《调整精河县城乡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标准定价实施方案》进行听证,并提出意见建议。
此次调整精河县城乡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自治区政府定价听证目录》,体现了价格决策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
会后,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如实归纳整理听证代表意见建议,充分考虑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确定最终调价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后,公布具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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