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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日期:2026-03-16

来源:精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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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5〕15号)要求,围绕玉米主要粮油作物,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

2025年,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粮油单产水平,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有效发挥对小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规模种植主体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9万亩以上,项目县作物单产水平提升。

二、技术路径

玉米。推广应用合理密植、宽窄行种植、导航精量播种、滴水齐苗、化控防倒、水肥精准调控、复播免耕、“一喷多促”、机收籽粒等技术。筛选株型紧凑且群体透光性好、适宜本区域种植的高产、耐密、抗旱、叶互生上冲品种,推广宽窄行种植模式,落实好种肥同播、干播湿出等技术,以水肥一体化为基础,配套按需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机收减损、适期晚收等技术。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玉米为重点。重点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提高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等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努力提升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

(二)申报主体。2025年种植面积达50亩、单产目标较全县上年平均水平高10%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全县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项目申报主体不得与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奖补方式。积极借鉴“赛马争先”“揭榜挂帅”等机制,实施项目制管理,各乡镇场结合下达资金总量和申报主体粮油种植面积情况,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并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对自主申报、落实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当年单产目标实现的粮油规模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单产水平由高至低的顺序,采取阶梯化设置,择优兑付奖补资金。

(四)奖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按照每亩不超过45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各实施县市结合资金总量、种植面积(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规模种植主体个数,自行确定奖补标准并在方案中予以明确,原则上对同一实施主体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防止“垒大户”情况发生。

四、工作程序

(一)细化方案。各乡镇场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技术路径、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项目县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种植品种、面积规模、主推技术、单产目标等实施条件和奖补方式、操作程序等。

(二)广泛宣传。各乡镇场要广泛宣传,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自愿申报。

(三)申报审核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要按程序申报奖补资金,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要加强申报服务指导,组织审核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的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

(四)过程记录。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采取一主体一档案的方式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措施等,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县级农经部门要将承担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作为监测重点,通过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和自治区农民合作社信息统计平台,分重点作物记录播种面积、亩产水平等生产数据。

(五)测产核实在作物收获季节,项目主体应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六)结果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综合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作物品种、种植面积、关键技术措施、单产水平及资金情况,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奖补资金。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

(七)资金奖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和奖补清单,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资金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种植主体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由各地组织奖补资金发放,明确奖补资金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不能搞全覆盖。

审核人:候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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