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至8月3日,精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大中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组要求:监管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做好进货查验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二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持证上岗,加强对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以及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提高食品安全鉴别能力。
三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人员测温、查看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切实做到人员不扎堆不聚集。
四要抓好冷链食品监管,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索证索票、环境消杀等措施和进口冷链食品按照“三专、三证、四不”的要求。
五是经营场所内要做到从业人员每日测温,规范落实店内消杀清洁工作,每日通风并做好相关记录。

检查组强调:监管部门要在思想上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一把手”亲自抓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把控生产加工、流通经营等关键环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针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立查立改,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物价稳定。
下一步县纪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密切配合,形成常态化机制,将食品安全督查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压实监管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筑牢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双防线”,确保我县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审核人:那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