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严密防控疫情风险,做到健康饮食消费。
一、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根据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做到真爱动物,远离“野味”。
二、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者应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贮存销售、索证索票制度,严禁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活禽销售和加工,严禁采购、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
三、各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做到生熟食材分别存放和加工,严格执行食品烹饪的温度和时间标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发现存在不宜从事食品加工的疾病的,立即停止工作。同时要加强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每日通风保持空气清新,定期做好经营设备设施、经营场所的消毒消杀。
四、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要求入网餐饮单位做好外卖餐品的密封包装工作,督促送餐人员每日对配送容器进行清洁消毒,送餐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倡导“无接触配送”。
五、广大消费者需选购畜禽肉制品时,应选择有资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购买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不采购、不馈赠、不接收、不加工“野味”及其制品。同时,自行加工食物时,肉禽蛋等食材一定要烧熟煮透。
六、广大消费者要积极配合防控措施,减少外出就餐,不参加群体性聚餐活动,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消费。确有必要外出就餐时,保持一米间距,倡导分餐制,自觉落实隔位就餐、公筷公勺制度。
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
审核人:李民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