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60号令)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县食品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1月10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18家中型食品经营单位,参加了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视频培训会。

培训会上,州局食品经营科就《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和要求进行了解读,督促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健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机制、建立保障措施、明确责任追究”,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进行有机融合,更好地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会议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学校(幼儿园)食堂、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底线意识、法律意识,通过抓好“三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管好“三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健全“三本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确保出现问题时,能够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全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食品经营企业要把握好建立健全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这一关键,抓好制度建设、职责分工、人员培训、资料管理等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业务指导和服务,确保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实现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精准防控。
审核人: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