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守“药品安全”底线,积极开展药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一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合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药品储存、运输是否规范,网络销售药品是否符合规定等,要求药品经营企业严把质量管理关,坚决防范和打击假冒伪劣药品。
二是落实全面督促整治。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为手段,突出重点产品的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检查药店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截至目前,我县累计检查药品经营单位69户次,发现问题12条,均已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抓牢自查自纠措施。重点围绕从业资质、购进与验收、储存运输、中药饮片管理、不良反应监测等内容,研究制定工作计划,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做好对照排查。
四是营造药品安全浓厚氛围。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两品一械”法律法规重点条款内容,采取线上培训、线下约谈、签订承诺书、个别指导等形式,逐步提高辖区药品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签订药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承诺书61份,组织药品安全线上培训5次。
五是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重要作用,认真核实投诉举报药品经营领域问题,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反馈”,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及药品销售和使用环节价格、质量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药品市场秩序。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药品监管力度,切实保障药品质量,确保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审核人: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