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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以行风建设为抓手推进食品安全提质增效

日期:2024-06-04

来源: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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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风建设,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风建设,通过实施分类监管、依法从严监管、推进智慧监管等举措,有效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面提升精河县食品安全监管质量。

实施分类监管精河县现有食品经营户1980家,根据经营主体规模大小、业态类型,分类建立包保台账、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安排各级包保干部329名,(其中:B级主体4家、县级包保干部4名,C级市场主体136家、各乡镇场(街道)包保干部74名,D级市场主体1840家、村(社区)包保干部251名);面对“监管对象多、监管干部少”实际困难,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风险分级评定工作,按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风险状况,对辖区的食品经营主体逐户评价打分,通过准确、公平、公正的综合评价,准确确定食品经营主体控制风险等级,将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234家(诚信企业,食品生产9家、餐饮服务71家、食品销售154家)、B级风险1406家(基本诚信企业,食品生产12家、餐饮服务612家、食品销售782家)、C级风险305家(警示企业,食品生产9家、餐饮服务104家、食品销售192家)、D级风险35家(失信企业,餐饮服务4家、食品销售31家)四个等级,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宣传引导企业充分了解风险分级、评定标准和程序方法,增强企业主动参与食品安全分类监管的积极性。

依法从严监管将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主体进行分类分级,确定企业规模,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了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岗位职责。督促食品经营户开展自查工作,根据不同业态,制作规范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台账,加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管控风险的能力,提升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推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由监管干部分片包干,建立监管干部与包保干部和包保主体之间工作衔接互动机制。近期,累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44家、校园周边经营单位40家,对索证索票登记管理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相关制度不完善、未建立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及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发现5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均已整改到位,对2家学校食堂使用食品外包装不规范标签进行立案处罚罚款11800元。

推进智慧监管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探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打造餐饮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共治平台,在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后厨、冷库等关键部位安装云摄像头并连接互联网,将视频信号传输至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控指挥中心,通过影像同步观察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并进行实时监督;根据餐饮企业的规模、业态、布局、经营方式的不同,细分“明厨亮灶”建设模式,通过“明厨亮灶”建设,公开加工制作过程形式,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诚信自律经营;大力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经营,利用“互联网+技术”,将辖区餐饮单位“明厨亮灶”视频监控信息和市场监管局互联网+平台互联互通,对餐饮后厨、冷链库房实时监控,掌握实时动态,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格局;通过深化“智慧监管”,将“视频”厨房信号接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信息平台,实施远程网上监管,及时发现、督办整改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截至目前,精河县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餐饮单位535家(包括1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27家“放心食堂”、第三方冷库及冷链食品冷库8家、阳光厨房50家),大型酒店、学校(单位)食堂均已通过网络进入实时监控范围。

下一步,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日常督导和监管,扛牢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审核: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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