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

精河县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日期:2024-06-14

来源: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规范从业者生产经营行为,健全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安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新食安办〔2024〕8号)文件要求,从2024年4月起,精河县食安办、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整治内容

(一)养殖场(户)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等。

(二)屠宰厂(场)未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代宰企业“只收费不检验”;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未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购、经营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行为等。

(三)私屠滥宰行为。

(四)无害化处理场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被“调包”等违法行为。

(五)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未按规定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

、举报方式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生产经营者举报上、下游环节违法犯罪行为,号召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电话:

精河县食安办:0909-5334625

精河县公安局:110

精河县农业农村局:0909-5322131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0909-8866315

审核:夏举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