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生巴特代表:
关于您在2025年精河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中提出的关于“在五棵树田园综合体漫野民宿停车场区域建设充电桩”提案(23提案建议),作为此提案建议的协办单位,现将具体情况说明答复如下:
精河县茫丁乡五棵树村民委员会于6月19日申请新装250千伏安变压器1台(建设项目名称为精河县茫丁乡五棵树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基础设施(停车场)建设项目),根据申请事项,国网精河县供电公司安排工作人员于6月27日进行现场勘察,经过勘察发现,所申请用电地址已存在供电运行信息(客户编号:6502392688835,客户名称: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供电容量1250千伏安。)。
根据精河县茫丁乡五棵树村民委员会6月19日提供的申请资料(中产权证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为精河县茫丁乡人民政府。),存在申请用电地址重复问题。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一条:用户的用电设施是作为不动产的附属物来进行建设、使用和运维的,用户申请用电需要以其用电地址的不动产权为基础,从而明确其权利义务主体,保障供用电的安全、可靠、稳定。”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为避免一址多户供电的问题,现场已答复精河县茫丁乡五棵树村民委员会(经办人:朱文礼,联系电话:13565513099),告知如有需求应办理高压增容业务,并提示及时提供资料办理增容业务,避免影响项目进度。截至目前,我公司未收到精河县茫丁乡五棵树村民委员会关于精河县茫丁乡五棵树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基础设施(停车场)建设项目的相关增容业务资料。
我公司将持续关注跟踪此项用电需求,做好相关供电保障工作。
国网精河县供电公司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