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立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疆艾比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芒硝)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艾比湖保护区相关政策要求及目前情况
从政策研究及要求来看,2023年3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新疆精河县艾比湖东南岸西侧芒硝矿盐田生态修复方案研究报告》已明确核心结论:盐田生态修复需先清除现存芒硝和盐等矿物质以降低土壤含盐量、改良土壤理化性质;受大气降水、盆地汇水和自然蒸发等自然条件影响,盐田自然恢复为盐湖湿地生态环境耗时极长,必须采取分类分区人工修复措施。
从当前推进情况来看,各项基础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一是生态红线调整完成,2023年12月精河县自然资源局已将涉及盐矿的区域全部调整出生态红线区,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二是采矿权恢复审批推进中,目前正办理原盐化公司两个采矿权的恢复手续,相关流程已提交自治区审批,正在按程序推进。三是前期环境检测达标,已委托第三方完成区域环境监测,未发现污染问题。四是代表建议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涉及芒硝综合治理的科研论证、项目谋划及审批推进等工作均按计划有序开展。
二、2025年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2025年围绕芒硝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重点开展三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项目规划纳入重大布局。11月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在编制“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时,已将“艾比湖东南岸区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纳入“十五五”生态重点项目,同时成功将“新疆精河县艾比湖东南岸西侧盐田生态修复项目”纳入自治区“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为项目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筑牢根基。该项目明确核心建设内容包括:区域生态注水、50~70厘米芒硝质碱土层清理清运、种植沙拐、梭梭、红柳等适宜本地生长的灌木。二是区域环境质量精准监测。3月委托第三方对艾比湖东南岸区域开展地下水与土壤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未出现污染现象,为后续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环境基础数据支撑。三是植被恢复工程扎实推进。4月与10月,精河县林草部门依托新疆天山北坡沙漠综合治理项目,在艾比湖保护区边缘完成梭梭、沙枣等树木种植6000亩,有效提升了区域植被覆盖率,进一步改善了当地生态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全力推动生态修复项目落地实施(2026—2030年)。2026年:完成新疆精河县艾比湖东南岸西侧盐田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同时与水利、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同步协调完成生态注水方案制定、芒硝清理清运前期勘察、植被种植地块规划等施工准备工作,确保政策资金下达后立即启动实施;2027年:重点对接自治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完成项目申报工作;2028-2030年:全面推动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完成生态注水、芒硝质碱土层清理及灌木种植等工程,确保达到生态修复目标。
二是加快推进采矿权恢复审批(2026年)。持续密切对接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跟踪生态红线调整后两个采矿权的审批进展,及时补充完善审批所需材料,力争2026年完成权属登记,为芒硝资源科学开发利用提供合法保障。
三是建立常态化沟通反馈机制(长期坚持)。每季度向代表通报项目审批进度、资金争取情况及工程建设进展;若遇项目申报、资金下达、工程开工等重大节点事项,第一时间与代表沟通汇报,确保代表全程掌握工作推进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