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沙滩村一组、蘑菇滩村用电并入国家电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茫丁乡沙滩村一组、蘑菇滩村属精河县行政区划,因历史原因,由83团供电公司供电。按照相关规定,茫丁乡沙滩村一组、蘑菇滩村农村用电并入国网精河供电公司电网一事涉及营业区域划分,需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与第五师供电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营业区移交协议。
二、推进情况
2021年,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与第五师供电公司就此事进行会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精河县无法收回两村营业区。
2025年,精河县组织供电公司再次回访,回访结果显示,绝大多数群众对当前兵团供电公司的服务质量表示满意,认为其在供电稳定性、故障响应速度等方面表现突出,目前已无并入国家电网的意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精河县将持续关注两村供电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了解群众用电需求,确保供电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依法依规推进供电区域优化事宜。